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提高我市社科理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与水平,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4年度哲学社科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我市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研究人员或一线工作者,可作为课题申报人,组织课题申报。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其他课题组的成员,每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二、申报主题 紧紧围绕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的新思路、新探索、新实践这一主题,重点针对市委市政府“一园两特带动一精”产业发展战略和广东文化旅游特色区、新型城镇化、文化旅游产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客家优秀传统文化、人文教育等理论性、实践性、前瞻性、应用性、对策性等研究。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4月2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人填写并向所在单位或学(协)会、研究会提交《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2014年度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在梅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meizhou.gov.cn和梅州宣传网http://www.mzxc.gov.cn下载)。 2、推荐。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或学(协)会、研究会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嘉应学院的课题申报人由嘉应学院社科联统一推荐,党校系统申报人由市委党校统一推荐)。 3、提交。课题申报人将经单位推荐盖章的《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2014年度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课题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报人围绕申报主题自由选题申报。 2、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提出立项名单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核准,5月底前正式发布立项名单。 4、经批准立项的课题原则上要求当年底前完成结题验收,成果形式可以是专著、调研报告或论文,结题验收后须将相关成果报送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课题研究经费原则上由申报人自筹或所在单位支持解决,接受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资助立项哲学社科项目研究。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月下旬对结题验收课题进行评奖。 5、课题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三年参与申报的资格,已立项课题作撤项处理。 6、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学(协)会、研究会要加强课题申报指导,认真做好课题立项推荐和立项后的管理工作。 7、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新中路市政府大楼七楼 市社科联办公室 联系电话:2249364、2263456(传真) 电子邮箱:mzshkx@163.com。 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2014年度课题申报表 课 题 类 别 学 科 分 类 课 题 名 称 课 题 负 责 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填 表 日 期 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二○一四年三月 课题申报人承诺: 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如果获准立项,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协议,遵守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课题申报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一、如实填写,一式3份,A4纸打印。 二、封面上方方框内的内容不用填写。 三、表内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1、课题类别。分“一般项目”、“重大专项”、“社会委托”三类填写。 2、学科分类。填写一级至二级学科,共设二十个一级学科: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人口·人类学、历史·考古学、中国文学·语言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传播学、图书馆·情报·文献学、体育学、管理·新兴交叉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 3、研究类型。指本课题研究属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开发研究、综合研究等。 4、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本课题研究工作,不含课题负责人,不包括科研、财务管理人员。 5、预期成果形式。含专著、译著、调研报告、学术论文等。 四、本表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学(协)会、研究会加具意见并盖章。 五、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联系地址:梅州市新中路市政府大楼7楼,邮编:514021,电话:2249364,传真:2263456,电子邮箱:mzshkx@163.com)。 一、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情况
二、课题设计论证
|